海立方

中国政府网 |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| 海立方-海立方娱乐城-澳门海立方 无障碍浏览|

交通运输部出台《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》

海立方  发布时间: 2020-08-04 11:40

交通运输部依据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印发《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》(交公路规〔20205号,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其中重点制度措施包括:

一、严格合同管理,形成刚性约束。要求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,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需要,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要求。坚持农民工先签订合同、后进场施工的原则,用工单位与所招用的农民工应当通过合同约定工资支付标准、支付时间、支付方式等。

二、规范实名登记,加强用工管理。要求在加强合同管理的基础上,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农民工信息进行实名登记,汇总、核实农民工个人信息,统一管理所承包工程中的农民工。同时,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建立农民工用工管理台账和工作支付台账,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,发生农民工工资支付争议时,用工单位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供其依法保存的材料。

三、完善保证金制度,专项支付工资。进一步明确了保证金可存储或用保函替代,按“无拖欠可减免、有拖欠可提高”原则实行差异化管理,完工后无拖欠应及时退回,既引导企业做好工资支付保障,同时也尽量减轻企业负担。

四、实行工程款担保,有效防范风险。明确建设单位在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时,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,具体担保形式可在合同中约定。建设单位不能及时支付时,依法按照约定的担保方式进行处置,保障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。

五、推行分账管理,完善资金监管。要求除限额以下工程外,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订立的书面合同中,应约定人工费用数额或比例等,明确支付流程。总承包单位应及时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,建设单位按约定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专用账户;总承包单位定期将核定的工资支付表提交银行,工资直接支付到农民工个人账户。

六、坚持多措并举,形成工作合力。在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基础上,梳理总结近年来公路水运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,进一步明确了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负有管理责任,坚决杜绝以包代管。突出用工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,保障措施涉及项目决策、工程实施、市场监管等各个方面。加强宣传引导、农民工培训和普法教育,提高农民工劳动技能和依法维权的能力。加强组织领导,将工资支付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和信用评价的重点内容,注重部门协同,形成工作合力,更加有效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。

【打印本页】【关闭窗口】

交通运输部出台《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》

13251676